“校长吃喝,局长挨批”“没喝一口酒,镇党委委员也受个处分,看来是动真格的”……一则通报在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大坡镇引起热议。是什么通报吸引众人的关注,是什么事导致教育局领导、镇领导受到处分?
事情还得从一件“喜事”说起。2015年12月30日,琼山区大坡镇五位校长一起到甲子镇参加大坡镇中心小学原校长张运南儿子的婚礼。那天,五人早早就来到新人家贺喜,因婚宴设在下午,中午,五位校长便和其他人一起到镇上某饭店用餐。餐后,五位校长分别以听课或劳动误餐为由,开具了发票,随后在单位报销了该笔费用。
琼山区纪委调查组在查办另一起案件时,同日同店开出的五张连号发票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不同学校,发票却连号,又是同一天同一地方,是有什么会议吗?还是镇里有什么集体活动?”经了解,当天,镇里、教育局并没有安排公务活动。
“这里面肯定有问题,一定要查一查。”在听取调查组的报告后,区纪委负责人说。
调查组立即组织对五名校长进行了谈话。在铁的证据面前,五位校长承认了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款报销非公餐费的问题。
大坡镇多名校领导违规公款吃喝,区教育局是否知情?大坡镇党委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是否认真履职尽责,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
“我平时没有把教职工的思想工作融入分管工作中,很少跟教职工谈心、交流,缺少教育管理监督。”区教育局副局长王强在检讨书中这样写道。作为分管领导,大坡镇党委委员鲍烈军对大坡镇各学校负责人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情况没有做到经常性督促检查,没有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就连张运南违规在镇上大摆宴席,也没有及时了解劝阻。
2016年6月,琼山区纪委分别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王强、鲍烈军进行诫勉谈话。
“履行主体责任,不能仅仅是喊在口号上、写在文件上、传达在会议上,关键还是在落实。”琼山区纪委负责人表示,“今年我们将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抓早抓小,调动各方力量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努力打造绿水青山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