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水利部召开的直属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上,海河水利委员会下属引滦工程管理局发生的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工作日中午聚餐饮酒的典型案例,引起党员干部深思:工作日、聚餐饮酒、酒后驾驶、与交警冲突、动用公车在事故现场接人……为何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五年后,仍然有这样的事件发生?
副局长召集聚餐饮酒
“之前我的体检指标有些不好,这次正常了,还评上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心里挺高兴,就想着中午叫同事出来一起吃顿饭。结果一松懈,就违反了纪律。”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下属引滦工程管理局副局长赵建河在接受组织谈话时懊悔地说。
今年1月下旬,驻水利部纪检组收到一封举报信,称在2018年元旦假期结束后上班第一天,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下属引滦工程管理局副局长赵建河在中午召集单位多名干部聚餐饮酒,并在驾车返回时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与交警冲突。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了这么久,竟然还会有领导干部召集职工中午聚餐饮酒,抓紧核实一下问题是否属实。”驻水利部纪检组相关负责人在看到举报后,迅速组织对该线索开展初核,情况很快明晰。
这次聚餐赵建河召集了单位12名同事,其中有6名正处级干部,多数系部门负责人,还有1名副处级干部和5名科级及以下干部。聚餐时,除1人外都喝了酒。
“打电话约我吃饭的时候,我没有多想就答应了,现在看来是平时对自己要求太松了。”一名参与聚餐的干部这样说起当时参加聚餐的原因。而原定下午一点要召开几个部门处级干部年终考核会,但因为多名参会干部参加聚餐,会议推迟到了下午两点。
酒驾后与交警发生冲突
聚餐之后,计划处处长张某自己喝了酒,却开上赵建河的车,要送赵建河等人回单位,在场竟无一人阻拦。
张某在停车场倒车的时候,与一社会车辆发生剐蹭,之后双方发生争执并报警。张某知道自己喝了酒,便将未饮酒的姚某叫来为其“顶包”。而在交警处理事故期间,赵建河又与交警发生肢体冲突,被民警带回派出所。
因聚餐及处理事故,除1人正常轮休外,当天下午引滦工程局4人未上班,8人未按时上班。第二天,参与聚餐的13人均被要求前往交警队接受谈话。此外,参与聚餐的办公室主任刘某当天还动用公车,前往事故现场接赵建河,在未接到赵建河后,该车将其他人员接回了单位。
“酒风”难禁的背后
对这一事件,驻水利部纪检监察组会同水利部有关部门依规依纪进行了处理,赵建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引滦工程局副局长职务。张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整工作岗位,刘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调整工作岗位。
“我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深深的内疚,愧对组织和领导对我的信任和关心,对给单位形象造成的损害表示深深歉意!”赵建河在检讨书中写道。
事情的出现并非偶然。调查中发现,引滦工程局存在日常管理松弛,“小圈子”、码头文化严重等问题,聚餐饮酒问题屡禁不止。“酒风”难禁的背后,反映的是该局全面从严治党出了问题!对此,水利部党组高度重视,明确要求严肃查处。
深入调查后,有关党组织的主体责任问题浮出水面:海河水利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知悉赵建河违纪问题后未及时向水利部党组报告,也未作出恰当处置,造成不良影响;引滦工程局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局机关党员干部教育不到位、监督不严格,日常管理松弛,对单位出现“码头文化”现象应负领导责任;海河水利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下属单位违纪违法问题该发现而未发现……
经水利部党组研究,对以上三名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与此同时,海河水利委员会对赵建河等人违纪问题进行了公开通报,要求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转变作风。近日,水利部召开直属系统警示教育会,再次通报该问题,要求党员干部增强法纪意识,树立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