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纪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
2.负责组织纪检干部(包括纪委委员、纪检委员等)教育培训工作等。
3.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等。
4.负责受理对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信访举报。
5.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监督检查安全办案等职责。
6.负责审理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立案审查调查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
7.承办党员对校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学校监察专员办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等。
8.负责纪检监察内网管理工作。
9.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等。
二、监督检查处工作职责
1.监督检查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3.监督检查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监督检查党员、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
4.加强党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5.紧盯关键人、关键处、关键事,对学校各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开展监督的再监督,加强协同监督,形成监督合力。
6.督促各部门单位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每年选取若干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监督与专项治理。
7.建立和管理学校党委管理的处级干部廉政档案,配合学校有关部门进行廉政意见的征求回复。
8.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对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9.按程序对问题线索提出处置意见,规范开展谈话函询工作。
10.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等。
三、审查调查处工作职责
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
1.承办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2.对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问题,按程序提交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
3.向监督对象所在部门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
4.负责谈话室的管理工作;
5.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等。
四、党委巡察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策和部署,向省委巡视办、校党委和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
2.负责协助做好巡察规划、拟定巡察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3.负责统筹协调每轮巡察工作。统筹做好巡前准备、进驻巡察、整改落实、质效评估,审核把关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整改报告等材料,推动面上共性问题整改落实,向有关部门移交问题和问题线索,督促反馈办理情况。
4.负责巡察队伍建设。协助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巡察人才库以及巡察工作人员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5.负责巡察制度建设。开展巡视巡察政策研究,健全巡察工作制度,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6.负责巡察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文字材料起草、会议组织、固定资产管理、印章管理、宣传报道等工作
7.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