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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
来源:清风扬帆网 | 发布时间:2016/02/02 | 浏览次数:

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二届 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
  (2016年1月31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1月30日至31日在南京召开。出席会议的省纪委委员53人,列席会议385人。省纪委常委会主持会议。
  全会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王岐山同志的工作报告。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重大成效,深刻分析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系统阐述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积极探索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等重大问题,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王岐山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对2016年工作任务作出全面部署。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省委书记罗志军同志在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取得过硬成果、更好发挥党内监督的重要作用提出明确要求,既充分体现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又切合江苏实际,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必须切实抓好落实。
  全会审议通过了弘强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题为《尊崇党章党规党纪,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省纪律检查工作迈上新台阶》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2015年,全省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政治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五次全会部署,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找准定位、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深化拓展,全力抓好重点任务落实,推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全会指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全省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加强纪律建设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坚守党章赋予的职责使命,找准工作定位,用好纪律戒尺,既立足当前,聚焦目标任务,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又着眼长远,坚持标本兼治,切实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加强纪律建设,必须高举旗帜、坚定立场,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必须树好标杆、守住底线,推动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有机统一,不断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必须维护党章、严明党纪,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必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自觉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全会强调,当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2016年,全省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要求,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纪为基本准绳,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忠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健全法规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全省纪律检查工作迈上新台阶。
  第一,严明党规党纪、加强党内监督,推动纪律建设迈上新台阶。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换届风清气正。用好管党治党的纪律尺子,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权威。认真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完善党内监督配套制度,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
  第二,强化责任落实、勇于改革创新,推动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迈上新台阶。坚持“一案双查”,强化问责追究,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加强对省级机关部门、省直单位和省属高校的巡视,确保在本届任期内实现全覆盖。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推动巡察监督向基层延伸。抓紧完成省纪委派驻监督全覆盖,稳步推进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要求,支持和督促下级纪委依规依纪开展执纪审查工作。
  第三,坚持长抓常管、巩固深化成果,推动作风建设迈上新台阶。持之以恒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行为的执纪问责,坚决防松懈防变异防反弹。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对参加聚会的要找本人谈话,令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严肃查纠“为官不为”问题。与时俱进推进制度创新,完善改进作风长效机制。抓党风、树新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第四,把握力度节奏、形成持续震慑,推动执纪审查工作迈上新台阶。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行为。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把握好线索处置五类标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执纪审查特点,改进案件监督管理,严明审查工作纪律。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
  第五,坚持执纪为民、深化专项治理,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迈上新台阶。健全完善责任传导机制,把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压实到基层。加大重点问题督办力度。着力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弄虚作假、挥霍浪费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推进源头治理工作,规范基层权力运行。
  第六,聚焦主责主业、锤炼定力能力,推动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巩固深化“三转”成果,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结合省市县乡四级纪委换届,加强纪委领导班子建设。全面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要求,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拔进各级纪委领导班子。发挥好纪委委员作用。严格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对干部既要锻炼培养使用,又要言传身教严管,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对党绝对忠诚、让人民群众放心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会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不断开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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