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婚姻到房产,从个人收入到子女经商……新年伊始,各单位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集中填报。这项不断完善的制度,正成为制度反腐的“重要一环”,对领导干部产生重大的纪律约束作用。
专家指出,与以往相比,2016年版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比以往更严更实。报告的“升级”和细化,体现出中央反腐态度坚决、措施与时俱进。
如实填报:房子差一平方米也不行
领导干部们去年底刚填完一张有些“特殊”的表格:个人事项报告。包括个人婚姻状况、收入所得、出国(境)、子女移民等14项情况,都必须如实地填报。
云南某国企一位处级干部,仅仅因为去年买的理财产品未填报利息,被人事部门打回来要求重新填写;昆明市政法系统一名干部多年前将房子指标转卖给别人,但购房合同上还是他的名字,只好翻箱倒柜找出当时的合同;昆明市五华区一名科级干部未成年时父母购买了房子落到自己名下,专门写了一份情况说明……
接受采访的领导干部普遍认为,今年的个人事项报告堪称“史上最严”。以前的表格只有几行很简略,现在有10页,范围广、要求细,哪些要填、哪些不填都说得很清楚。
云南一名人事干部告诉记者,以前大家不太重视,填表较随意,不少时候都是“走过场”,现在抽查核实工作的“震慑作用”很明显,从大家的填报时效和重视程度都可以体现出来,“谁也不想为这种事情犯错误。”
这名人事干部说,由于现在的理财产品很多,但表格上没有很明确的规定,于是大家都主动地填在“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一栏。
中央党校教授谢春涛认为,领导干部如此认真地填报个人事项,很重要的原因是“真查真惩处”。2014年,有5名拟提拔的中管干部因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等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到2015年,全年抽查的43.92万名副处级以上干部中,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的3900多人,受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处理的124人,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160人。
不断完善:从“填了没人看”到“细节不放过”
实行多年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逐步完善、越发严格,已经成为“反腐利器”。
199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此后,《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相继出台。浙江、四川、重庆、广东等省份多个地方还开始进行领导干部财产申报试点。
不过,由于缺乏有力的监督和约束举措,一些地方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一度引发“走过场”质疑。前述云南人事干部说:“那时候填好表交上来也没人管,填了什么也没人看。”
2013年底,中组部印发通知,提出将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2015年1月起,中组部在全国范围部署推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凡提必核”,凡是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人选、后备干部人选以及转任重要岗位人选等,都要进行重点抽查核实。同时,随机抽查力度加大,由3%至5%扩大到10%。
震慑明显:“谁也不想为这个事儿犯错误”
记者在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上发现,共计10页14项内容中,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不仅要求填写房产、股票、期货等,移居国(境)外情况也得如实填写。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这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裸官’现象。”
此外,抽查核实结果的运用也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包括:对抽查发现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不规范或错报、漏报的,一律做了重新填报或限期补报;对隐瞒不报的,明确要求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对发现违规问题的,责令限期改正;对涉嫌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既有预防也有查处,起到了标本兼治的作用。”谢春涛认为,“史上最严”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不仅查的力度比过去大,而且查出来后有实在的追责,没人敢不当回事。
北京、贵州、海南以及云南等地还将正科级干部也纳入个人事项申报范围,汪玉凯认为,“这意味着反腐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从抓重点到全覆盖,不等‘苍蝇’长成‘老虎’再打。”
“每年申报一次,不仅可以使组织掌握情况,也给领导干部及时提醒:你得经得起查。”谢春涛认为,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制度成为“反腐利器”的关键在于查处“动真格”。
中组部已经明确,将采取加大推进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信息查询效率和质量等举措,继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做好抽查核实工作。
专家认为,从趋势上看,不断完善的各项举措正为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体系构建框架,也在为进一步实现信息向社会公示准备条件。要使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有效有力实施,还需辅以以薪养廉制度、公民信用保障号码制度和金融实名制度等配套制度,形成完备的体系,进而使其成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