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时评
本月热门
反腐时评 你的位置: 首页 >> 反腐时评 >> 正文   
“喂空饷”比“吃空饷”更可怕
来源:广州日报 | 发布时间:2012/08/01 | 浏览次数:

    近日,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政府被爆于2009年时以政府公文形式,要求各机关事业单位对61名缓刑期满人员进行安置入编。其中部分人不上班吃空饷,多人获安置后退休。(7月31日《重庆晨报》)

    “吃空饷”作为一种社会顽疾倍受诟病,无论是监管者、审批者,还是“吃空饷”者本身,都在钻制度、规章的空子。

    可发生在盐城市阜宁县的情况则不然,政府以公文形式主动地为缓刑期满人员创造“吃空饷”的条件和机会,比“吃空饷”更进了一步。

    “吃空饷”与“喂空饷”之间,仅一字之差,却凸显出给予这些缓刑期满人员超出了国家安置制度以外的“优待”。这样的事件折射出的不仅是监管程序的漏洞,还有公权力明知违法却偏在违法道上走的偏执。

    “喂空饷”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一些地方主动为“吃空饷”解套,利用制度空当乃至打着制度旗号来推行,这种“借题发挥”,既混淆了制度的本意,也存在着巨大的欺骗性。

    “喂空饷”是“吃空饷”的延伸和发展,这提醒我们必须从制度层面入手,在严防“吃空饷”的同时,对个别地方政府利用公权力来“喂空饷”的现象保持高度警惕。必须正视“吃空饷”与“喂空饷”利益共同体的存在,对利用公权力来“喂空饷”的行为强化监管,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对“吃空饷”加大惩治力度,同时对“喂空饷”更要严以党纪国法论处。双管齐下,才能事半而功倍。

TAG: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上一篇:“亮剑”何惧坦荡荡
 下一篇:期待“三公经费”公开更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