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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师范学院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来源:淮阴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处 | 发布时间:2014/10/13 | 浏览次数:

 

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在校纪委和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纪检工作。具体职责是:
1.协助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校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决定和措施。
2.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调查、了解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和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意见,协助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提出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3.协助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检查党内监督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领导干部廉政准则等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向校纪委和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汇报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意见。
4.受理本单位党员、群众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及时向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校纪委汇报,协助做好调查核实等工作,并积极维护党员的合法权益。
5.参加校纪委组织的有关会议和学习活动。按照校纪委和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部署认真开展工作,并指导党支部纪检委员学习有关政策、文件,及时反馈基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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