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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铲除“点招”腐败温床
来源:晶报 | 发布时间:2012/07/23 | 浏览次数:

    最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南京某大学副校长致信《南方周末》,指出2012年部分地方高校招生工作中,点招指标已经被明码标价。这位校长在信中,结合自己的教学、管理经验,列举了“点招”给高等教育带来的巨大伤害。他细数了“点招”是“腐败的温床”、“招生的乱源”、“显失教育公平”、“摧残社会捐资办学的正常发育”、“增加施教难度与成本”和“给学生心理造成难以弥合的创伤”这六大罪状。

  所谓“点招”,在一些省市被称为“选择性招生”,而在考生和家长看来,就是“花钱买分数”。按照这位副校长的说话,“点招”是权力、金钱和关系三者综合运作的结果。“点招”对教育公平的破坏是显而易见的。可为何却能在高校中实施呢?

  对于“点招”,高教界其实不陌生。事实上,近年来,一直有高教人士努力论证“点招”的合法性。2008年,时任武汉大学校长顾海良在两会上说,应该向国外大学学习,允许大学招收部分高价生以解决大学债务。他说,“实际上很多孩子愿意交钱上学。国内每年很多孩子在国内差两三分,上不到想上的大学,被迫到海外去留学。到英国一所三四流的大学一年也需要25万,每年送给外国的有三四百亿元。如果他们在国内有大学上,是绝对不会出去的。”有意思的是,他的这段话出现在一个号称专门办理“点招”业务的网站上。

  在国外私立大学,确实存在花高价进大学的情况,但这种做法有几个前提:一是学校是私立院校;二是对这类学生的招生标准公开透明,学校会公布明晰的标准;三是确保收来的费用全部用于学校办学,包括用于设立奖学金;四是学校实行“宽进严出”,所有的学生必须达到学校的培养标准,方可毕业拿到文凭。而就是如此,这些私立院校的做法还是遭到舆论的质疑,认为这不公平。

  在我国,目前实行“点招”的院校都是在一本、二本招生的公办高校,上述几个前提在这些院校无一具备——学校非私立,而是拿纳税人的钱办的学校;“点招”的标准事先并不公开,而是搞暗箱操作;点招收费标准不一,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有的校领导特批还不收费;点招收来的钱用于何处,并不透明,一些学校为入账方便,将点招收费和捐资助学混淆在一起;所有大学都实行“宽出”,学生进校之后,如无特殊情况,将顺利毕业,拿到文凭。如此“点招”,显然成了权学交易、钱学交易的温床。

  今年高考录取前夕,教育部发布10条招生禁令,而部分高校实行的“点招”并不在禁令之列。教育部有必要深入调研“点招”乱象,对其进行严肃治理。前述匿名副校长的信可视为一封检举信。其中,治理与“点招”相关的高校招生机动名额,尤为重要。目前一些高校就是把机动名额(一般为招生计划数的1%)用于点招牟利中。本来,在计划录取制度中,高校的机动名额对于调节各地的招生计划,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可是,不少高校却将其派上了做交易的用场。除用于点招外,还有的用来解决权势阶层子女的入学问题。

  从权力关系分析,高考录取中的机动指标问题、点招问题,根本上是教育行政化问题,主导招生事务的是行政机构,因此,行政对具体名额的使用,在校内外几乎都不受监督、制约,围绕行政机构形成了一张既得利益网。要改变这种情况,必须推进高等教育管理制度改革和高考制度改革,只有改变当前政府与学校的关系,在校内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推行行政权和教育权、学术权分权,才能铲除滋生招生腐败、教育腐败的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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