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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到底问个啥责
来源:新华廉政 | 发布时间:2012/06/21 | 浏览次数:

   行政问责制是一种追究机制,也是一种警示机制,便于人们记住教训,更好地改进工作。但现实生活中,它有时也让人觉得好像问责单纯地就是罢免职务,既然有了责任就要罢免,似乎职务就是一种待遇,你没有干好,就下掉你的职务。没有真正理解职务是责任、是担当、是服务平台和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机会。

    问责不是目的,而是为了严肃纪律,更好地让人们记住教训,以便今后不再出现类似的错误。因此,问责要让责任人感到职务的调整不是主要的,而出现的责任后果对于我们事业的不良影响才是最主要的,不能让他觉得失去职务的重要和可惜,更重要地要他感觉到出现责任后对于党和群众的损失是多么巨大,激发其担当的精神,如何想法帮助自己或他人找到失策的答案和挽救的措施。职务仅仅是你服务的平台,是你奉献的机会,服务是没有界线和时限的。不然,一些领导干部在问责后,不是反省如何弥补失误,如何在下次工作中尽量避免失误,而是沉浸在职务的处理的失落之中,想法如何使职务上再上台阶,那样,我们的问责也就失去了问责的意义。

    问责之后应该是“亡羊补牢”,完善管理,堵塞漏洞。分析原因,到底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是思想上的,还是技术上的;是内因还是外因。否则,即便他人上任或分管,下次还会出事,作为组织,应该通过问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而一些问责完全是做样子给人看,平息民愤,应付舆论, “责”不分析,“人”不反省,将责任人调换岗位,依旧当官,形成了问责和制度的两张皮。这不仅失去问责的严肃性,而且不利于后来者接受教训,更不利于问责后的管理和监督。

    问责也是一个监管的过程,更一个长效管理的过程。不能轻率地将几个人的职务进行调整或罢免,让人觉得问责就是职务的调整,被问责人觉得失去了权力象征的职务,群众或认为这个人失势了、没有权了的错觉。总之,将问责局限在权力的得失上,而没有从管理、从监督、从整改上理解问责的真正内涵,那样的问责是不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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