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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杰青”变“杰腐”
来源:新华廉政 | 发布时间:2012/10/24 | 浏览次数:

  据报载,最近,清华土木工程硕士毕业,获海南青年“五四”奖章,头顶省“杰出青年”光环,年仅32岁,组织、协调、执行能力强,入职海南洋浦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不到两年便升副局长的肖明辉,因伙同他人收受安置房工程项目“好处费”1611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原来,“杰出青年”贪腐也杰出,才俊折翅陨落,引发舆论热议。

    一个专业技术过硬的引进高材生,快速升迁的80后政坛新秀,突然折翅陨落,获刑无期。“杰青”变“杰腐”,“其升也速焉,其落也忽焉”,让人唏嘘扼腕,不胜感叹!

    无独有偶,去年上半年,毕业于南方某名牌大学,担任深圳规划设计院城市设计所所长,为深圳市政府专家库成员之一的陈云亮,33岁通过公招成为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局副局长后,曾被评为“江津区十佳青年公仆”,却因为收受6.3万元的好处费,获刑3年。

    同样的名校毕业;同样的规划局副局长;同样的青年才俊,技术过硬;同样的成绩凸显,“光环”罩身;同样的前途无量,却只因“钱途”自毁前途,悔不当初。何其相似?

    如此看来,由前途看好的青年才俊转而贪腐陨落,绝非个案,带有一定普遍性。

    据海口市检察院统计,近五年查处40岁以下年轻干部职务犯罪166人,占立案总人数38.5%,且呈现学历高,涉案金额大,大案、要案多等特点。另据重庆市检察院发布信息称,从2003-2007年,该市立案查办的35岁以下职务犯罪嫌疑人623人,占立案总数的16.69%。而据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2009年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近三年该区CBD地区的公司企业管理人员经济犯罪中,35岁以下人员占总人数的47.9%,即是说,企业高管中青年才俊们,占据了经济犯罪的“半壁江山”。

    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杰青”变“杰腐”,青年才俊蜕化为腐败分子,曾几何时,“59岁现象”已让位于“35岁现象”,前途光明的年轻干部频繁倒在“钱途”上,让人叹惋,值得关注,值得深思。

    剖析他们的蜕变原因,探究他们的堕落轨迹,找出对应之策,无论是对反腐倡廉,还是对干部选拔培养,都意义重大。为防患未然,避免蜕变泛滥,必须标本兼治,多管齐下。

    首先,权力要受监督制约。“杰青”肖明辉虽为副局长,但在造价高达5亿元的项目中,他是名副其实的“一把手”,既负责合同文件起草,又负责中标企业选择,如何制衡监督?公然索要“好处费”只因工程招标领域“一把手”的监督缺失。作为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局主持全面工作的副局长,陈云亮负有对建设工程规划方案的审批权,他人争相孝敬讨好,致使8次收受工程项目负责人礼金也就顺理成章。北京CBD地区的企业高管经济犯罪中,也以企业“一二把手”居多。铁的事实再次印证了英国剑桥大学教授阿克顿勋爵的至理名言:“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腐败与年龄无关,相关的是不受监督的绝对权力。肖明辉等之所以蜕化迅猛,只因腐败条件太好、腐败成本太低。所以,加强对权力有效监督的制度设计并严格执行到位,将权力关进“笼子”,才是防止“杰青”变“杰腐”的根本途径。

    其次,干部不能偏信放养。“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腐败毁掉干部易,组织培养干部难。对年轻干部,特别是对有特殊才能,表现突出的年轻干部,以优厚条件引进的能人干部,更应“扶上马,送一程”,切实加强监管,促其健康成长。应当走出“重选拔、轻监管”的误区,不能“一优遮百丑”,因专业突出、能力特强,就偏信偏听,对其存在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不能因“用人不疑”就随意放养,让其当“土皇帝”,任意胡为,不闻不问,放任自流。要经常谈心沟通、不时敲打提醒,使其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政之德,及时“悬崖勒马”,不致“一路走到黑”。及至翻身落马才后悔不跌。因为世上没有后悔药!

    其三,才俊还须挫折教育。梁启超曾言:“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青年才俊是青年中的佼佼者,是难得的人才,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但一旦发现青年才俊,就予以高官厚禄,特别是赐予不受监督的特权,非但不是重才之举,反而成为害才、“折杀人”的损招。“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陡然的大权在握、位尊名显,在此起彼伏的恭维声中,在觥筹交错的名利场中,难免让人飘飘然,忘了自己是谁,缺乏对权力的敬畏,甚至误以为“普天之下,唯我独尊”,法律纪律抛诸脑后,受贿索贿理所当然。岂有不高墙铁窗后悔迟的?平地摔筋斗,逆境造英才。不经霜打的柿子不甜。选拔培养年轻干部,还要“曲线救国”,发现有潜力的好苗子,应当以德为先,全面考察,应当放到艰苦环境、急难险重的地方去锻炼、摔打,去经受挫折、“苦其心志”、“增益其所不能”,在基层实践中培养起宽广胸怀、权力敬畏和群众感情。这不仅是重才成才之道,更是爱才惜才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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